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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市場監(jiān)管總局印發(fā)《市場監(jiān)督管理信用修復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信用修復,是指受到失信懲戒的當事人在糾正其違法失信行為后,主動向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提出申請,請求依法提前結束失信信息公示、解除聯(lián)合失信懲戒措施。市場監(jiān)管總局統(tǒng)一市場監(jiān)管領域信用修復的概念和流程,整合了此前各項規(guī)定中的信用修復條款,最終形成《辦法》,補上了市場監(jiān)管領域信用體系建設的最后一塊拼圖。該《辦法》將于9月1日起正式實施。
一、張弛有度:失信懲戒與信用修復結合,違法行為輕重決定信用修復難度
市場監(jiān)管領域信用體系建設需要張弛有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完善失信約束制度構建誠信建設長效機制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要求建立健全信用修復的配套機制,提高信用修復效率。因此,在信用體系建設中,除失信懲戒制度及其法定的解除時限之外,仍需要信用修復制度,給當事人主動糾正違法失信行為,提前移出“黑名單”的機會。例如,根據(jù)《市場監(jiān)督管理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管理辦法》,當事人自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之日起滿三年的,將被自動移出名單,停止公示相關信息,并解除相關管理措施。但通過信用修復制度,當事人可以在被列入名單滿一年之后,就通過主動改正違法行為申請?zhí)崆耙瞥觯蟠罂s短了市場主體重塑自身信用的周期。這體現(xiàn)了行政處罰法的要求,堅持處罰與教育相結合,教育市場主體自覺守法。信用修復制度可以充分發(fā)揮信用體系的教育作用,鼓勵當事人主動改正違法行為,維護自身良好信用,引導市場主體自覺向善。
作為信用體系建設的組成部分,信用修復制度本身也需要寬嚴相濟,這體現(xiàn)在信用修復的難度與行為的違法程度密切相關。行為違法程度不同,所對應的失信懲戒措施自然輕重不一,包括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個體工商戶標記為經營異常狀態(tài)、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公示行政處罰信息等。在申請的最低時限上,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后申請信用修復的沒有時間限制,而對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的當事人,則要求被列入失信名單滿一年后才能提出申請。申請中止公示行政處罰信息的,申請時限也根據(jù)原處罰的輕重而不同。
值得一提的是,信用修復并非萬能的后悔藥。《辦法》明確規(guī)定,法律、法規(guī)和黨中央、國務院政策文件明確規(guī)定不可信用修復的,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不予信用修復。
此外,信用修復過程中,當事人也要嚴守誠信底線。《辦法》指出,當事人故意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情節(jié)嚴重的,由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撤銷準予信用修復的決定,重新計算公示期。
二、法治高效:維護當事人權益,提高信用修復效率
《辦法》除統(tǒng)一信用修復概念與程序、對當事人修復信用所需達到的標準分別作出規(guī)定之外,也對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開展信用修復工作作出嚴格規(guī)定,旨在讓信用修復納入行政法治的軌道,更好維護當事人權益,優(yōu)化營商環(huán)境。
為了將信用修復制度納入法治軌道,保障當事人依法修復自身信用,維護當事人的知情權和救濟權,《辦法》將依法行政的各項要求落實到信用修復制度中,重視信用修復工作的實體合法性和程序合法性。對當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應先進行形式審查,收到申請之日起二個工作日內決定是否受理,不受理的還應告知當事人理由。決定受理之后,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應當在相應時限內決定是否同意提前結束失信公示。不同意當事人信用修復申請的,應告知當事人并說明理由;同意申請的,也應在相應的時限內完成信用修復,不得無故拖延。此外,當事人對行政機關作出的修復決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辦法》還嚴禁在信用修復管理中收取任何費用。
《意見》中所要求的提高信用修復效率,也在本次出臺的《辦法》中得到充分體現(xiàn)。《辦法》中最重要的,就是完善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和其他部門的協(xié)同聯(lián)動機制,有效規(guī)避“案結事不了”的情形。《辦法》規(guī)定,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同意信用修復申請的,應在撤下相關失信公示后三個工作日內,將相關信息推送至其他部門,結束失信聯(lián)合懲戒。登記地或住所地的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自收到其他部門提供的信用修復信息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應當配合在公示系統(tǒng)中停止公示、標注失信信息。
此外,除線下申請之外還設置線上申請途徑,方便當事人提交信用修復申請。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向當事人的送達方式也相應增加,進一步提高信用修復工作的效率。
來源:中國市場監(jiān)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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